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拨救灾资金的通知
信息来源: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了切实安排好冬令期间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根据铜地财社专款〔2009〕4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2009年度受灾情况,县人民政府决定下拨救灾资金贰佰伍拾万元,用于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救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拨的资金主要用于冬令和春节期间受灾群众的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救助,并按照保重点的原则,对受灾群众进行分类救助。
二、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救灾款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民救发〔1999〕7号)、《关于规范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经费分配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2〕127号)和《贵州省自然灾害救助款物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03号)、省民政厅《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的紧急通知》(黔民发电〔2009〕32号)等文件精神和法规规定,切实管好、用好救灾资金。救灾资金的发放要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搞平均分配。严禁截留和挪用救济资金。
三、各乡镇要周密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救助方案,保证在救灾资金到位后15天内按救灾救济程序发放到被救助对象手中。县人民政府将组建工作组在春节前对各乡镇救灾资金发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因措施不力、救助不到位,造成灾区非正常情况发生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全县各乡镇救灾资金分配表
二〇一〇年一月五日
全县各乡镇救灾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乡镇 金额 乡镇 金额
和平镇 13 土地坳镇 12
沙子镇 12 泉坝乡 11
中界乡 11 中寨乡 11
晓景乡 10 黄土乡 11
谯家镇 16 思渠镇 12
淇滩镇 14 新景乡 10
甘溪乡 11 客田镇 11
夹石镇 14 洪渡镇 7
黑獭乡 6 塘坝乡 11
黑水乡 11 后坪乡 11
官舟镇 15 板场乡 10
合计 250